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局:
為進一步加強新時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,規(guī)范浙江省特級教師評定和管理工作,更好地發(fā)揮浙江省特級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,結合浙江省實際,對1997年出臺的《浙江省特級教師評選暫行辦法》和1999年出臺的《浙江省特級教師管理暫行辦法》進行了修訂。現(xiàn)將新修訂的《浙江省特級教師評定和管理辦法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學習,抓好貫徹落實。
附件:《浙江省特級教師評定和管理辦法》.doc
浙江省教育廳
2022年4月29日